当时他就心生反感,从记事起就讨厌对他犯花痴的女生,还是这么一个罗里吧嗦的小女生。救她是顺手罢了,只是不想看着花一般的她有个好歹,仅此而已。
最后,即使蓝歌再三啰嗦,他也没有告诉她自己的名字。
带着微颤的心,薄御瑾翻开了第一页,痛感让他难以呼吸……
这第一页记录的就是他们这个美好的相识开端。字体不是女孩子那种娟秀,而是像男孩子的字体飘逸洒脱,说的每一句话都很直接、俏皮、张扬、坦荡,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当时她飞扬的心情,就是字体有点稚嫩。
第二页:
耶耶耶,我知道救我的天使是谁了,薄家的孙子辈少爷哎,怪不得长那么好看,不过我长的也不错啦。蓝爷爷和方阿姨都说我是最好看的,是老天爷遗落在人间的精灵,又漂亮又聪明。
我决定了,为了感谢他,我故意装作偶遇,让他欣赏我这个精灵的聪明和好看。不过,首先我得得到他确切的路线,这个嘛······嘻嘻嘻,难不倒我蓝歌!
“呵呵~”薄御瑾笑了,风华绝代,天地失色,“哪有这么感谢救命恩人的。”
第三页:
真没面子,还是我作为一只精灵太不矜持了?救命天使根本就不搭理我嘛,要知道我的魅力可是学校无敌的,我同桌说只要我勾勾小手指,全校的小男生都任我差遣。尽管我从来没有试过,要不明天我试试,如果成功了我就用这一招也对他勾勾小手指。
对,就这么办,那我赶紧把课后三天的作业都提前做好,好练习勾手指啊。不过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,我平白无故对陌生蓝孩纸勾手指,会不会被骂做神经病?